关于实施2026年六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6-06-0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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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市在已开展的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的基础上,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6年6月5日开始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实施过程中因上级政策调整或资金规模等情况需提前结束的,以六安市商务局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

在参与活动经营主体购买本公告所规定的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清洁机器人(包括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洗碗机等5类产品,给予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的补贴。每类产品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类产品(包括制氧机、呼吸机、助听器、电动轮椅)给予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的补贴。该类产品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上述6类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须具有统一国标的商品条码,其中,有效能或水效标识的产品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等级的产品,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产品应为依法依规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四、经营主体报名参与条件及有关要求

1.已参与2026年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的经营主体申请参与自主品类购新补贴活动的,由经营主体向县区商务部门报备并落实商品价格备案、公开承诺等要求后参与活动。

2.新申请经营主体参照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有关经营主体申请及审核流程实施,可向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获取报名流程等信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如经营主体申请参与智能健康监测及辅助类产品(包括制氧机、呼吸机、助听器、电动轮椅)补贴活动,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其他的活动要求参照《2026年六安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另有要求的,以具体要求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六安市商务局所有。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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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科商工信局:0564-705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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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商务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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