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商务局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4-12-29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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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流通〔2024〕86号)、《六安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六安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六商务〔2024〕39号)等有关规定,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请参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消费者和参与家电家居“焕新”的商户留意截止时间,务必在截止日期12月31日前取得有关手续,并在申报系统进行填报。截止日期后取得有关手续的,不能申报补贴。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2024年年终决算暂停税(费)缴纳业务的通告》,“2024年12月30日21:00,关闭所有电子税(费)缴纳通道,期间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个人所得税、安徽税务等APP、小程序均暂停税(费)业务”,请广大市民朋友及各参与商户知悉,并及时完成有关发票开具。

3.参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消费者提报申请或被退回补正材料的,均务必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建议消费者在1月5日前补正提交,留足审核和再次补正时间。请消费者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按要求及时补正。

4. 市商务局等部门将继续热情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审核服务工作。消费者或参与商户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向市商务局电话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564-3379762。

5. 2025年度国家将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市商务局将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及时对社会发布具体政策内容和补贴标准,请消费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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