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商务局关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政策解答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4-10-08 21:09
字号:下载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近日,我局陆续接到市民关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相关政策咨询,为进一步宣传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相关政策,现就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1月10日24。申请人补正相关信息,也应于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完成。逾期申请或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相关信息的不予办理
2.通过什么途径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答:通过云闪付APP首页“皖惠通”专区,或搜索“安徽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专栏在线申请补贴,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
3.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有哪些?
答:政策实施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同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统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不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新车价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9000元;新车价格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8000元。
4.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答:旧车车主、新车车主与补贴申请人三者必须为同一人。
5.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中的乘用车是如何界定的?
答: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注册登记时须挂新能源汽车号牌。
6.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是否包含单位用车或商用车?
答:此次补贴只面向个人消费者,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单位用车和商用车。
7.外地牌照的乘用车作为旧车是否满足汽车置换条件?
答:外地牌照的乘用车只要在安徽省内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符合汽车置换政策中的转让旧车条件。
8.非营运货车(包括皮卡类型的货车)能否享受汽车置换补贴?
答:汽车置换政策中所指旧车、新车均要求为非营运9座及以下的乘用车,非营运货车(包括皮卡类型的货车)不能享受汽车置换补贴。
9“营转非”车辆能否参与汽车置换补贴?
答:旧车在2024年9月7日前使用性质改为“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网约车转非”的,可视为非营运车辆,能参与汽车置换补贴。
10.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对转让车辆(即旧车)有什么要求?
答:(1)旧车须为9座及以下的非营运性质乘用车。(2)旧车须于2024年9月7日前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3)旧车须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安徽省内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日期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11.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对新购车辆(即新车)有什么要求?
答:(1)新车须为9座及以下的非营运性质乘用车。(2)新车须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安徽省内购买、开票。购买日期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3)新车注册登记须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新车注册登记不限安徽省内。
12.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有无先后顺序要求?
答:无先后顺序要求。
13.申请汽车置换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或扫描件。(2)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储蓄卡)账号信息。(3)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5)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上述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须完整、清晰,能全面反映所需信息。
14.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是否能同时享受?
答:不能同时享受。
15.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答:消费者如有疑问,可通过市、县(区)设立的汽车置换更新热线电话进行咨询,也可通过“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专栏进行了解。六安市级热线电话:0564-3379762,霍邱县热线电话:0564-2717682,金寨县热线电话:0564-7062218,霍山县热线电话:0564-5026568,舒城县热线电话:0564-8528265,金安区热线电话:0564-3261792,裕安区热线电话:0564-3236172,叶集区热线电话:0564-6491055,市经济开发区热线电话:0564-3635673。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