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失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19-01-0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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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秘〔20194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846号),积极适应外贸发展新形势,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全球贸易发展新变化,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外贸转型发展,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机制、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营造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846号)。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引进和建立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培养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鼓励各县区积极招引一批业务成熟、带动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培育本土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扶持一批业务基础好、辐射作用强、诚实守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孵化器等载体,完善基础设施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建设,给予配套政策支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集聚,培育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合肥海关驻六安办事处筹备办、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三)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动市内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为外贸企业培养、输送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实用人才。支持各类商协会、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组织的跨境电子商务专题培训。鼓励企业引进市外跨境电子商务领域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度出口在5万美元及以上(海关统计9610项下),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民币。与市级外贸政策不重复享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合肥海关驻六安办事处筹备办、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二)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推广且本企业年出口增长10%以上(海关统计数据),或制造业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本企业出口额零的突破(海关统计数据),由市财政按企业支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年费和推广运营费给予7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被认定的年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增量部分(海关统计数据,不包括新企业进出口总量),由市财政给予每5万美元补助人民币2000元。同一企业此条政策年最高补助20万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合肥海关驻六安办事处筹备办、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三)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对在我市注册的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融资、退税、结汇等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家以上、年累计本地在线进出口交易额(海关统计数据)达50万美元以上的,由市财政按其平台软硬件当年实际投资40%给予补助,补助期3年,同一平台(项目)年最高补助20万元。对在我市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每新招引1家我市企业在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且实现本地进出口额(海关统计数据)零突破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一平台年最高奖励20万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合肥海关驻六安办事处筹备办、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四)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对经认定的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省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主要用于园区平台及企业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合肥海关驻六安办事处筹备办、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工作机制。建立由分管商务工作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等为成员单位。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机制,统筹抓好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强化要素支持,创新监管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构建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引进或培育竞争力较强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报关、业务培训等全方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推进线上融资方式及担保方式创新。设立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营造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氛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渠道宣传我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鼓励举办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宣讲、交流展览、论坛等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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