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17-08-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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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秘〔2017145

 

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1      


 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快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步伐,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管委)负责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对标达标整治提升工作。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委托建设经营管理单位(以下统称为市场经营管理主体)在区政府(管委)统一领导下负责落实整治方案。

(二)问题导向、一场一策的原则。各区政府(管委)负责理顺辖区农贸市场的管理体制,对照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问题为导向,逐个排查,结合实际,一场一策,分步对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产权属国有或集体的,产权不变,经营权通过租赁等方式移交给辖区政府(管委),由辖区政府(管委)再发包给专业化公司提升改造、经营管理;产权属开发商的,原则上由区政府(管委)通过依法有偿等方式取得经营管理权,再发包给专业化公司进行提升改造、经营管理;对于后期新建的农贸市场,鼓励开发商与专业化公司合作,由专业化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产权属于私人的,参照上述方式进行提升改造、经营管理;对确实不愿意转让经营权的私有产权市场,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要按照要求进行标准化提升改造。

(三)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原则。为推动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取得突破和实效,对推动工作难度相对较小且整体基础较好的市场首先进行提升改造,最终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目的。计划首期通过引进专业化公司,重点改造提升6个农贸市场示范点(详见附件1),20178月份全面启动,确保年底前全部达标。二期继续由专业化公司改造提升4个农贸市场(详见附件1),其余农贸市场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整治方式,确保在20189月底前全部达标。

(四)对标达标、完善功能的原则。市场经营管理主体对照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2017)》等文件要求,制定农贸市场改造设计方案,完善功能,对标达标。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审查后组织实施。市城管局负责对市场外围的违章搭建进行集中拆除,并按标准规范各商户店招店牌的制作安装,以达到内外整治成效一致的效果。

(五)部门协同、统筹推进的原则。市场建设改造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市直部门参与,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农贸市场改造示范点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属地区政府(管委)进行反馈,统筹推进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市场日常监管由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各负其责。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门组织。成立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称简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为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农委、各区政府(管委)。各区政府(管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文明创建提升工作。

(二)建立联系制度。农贸市场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部门联系推进制度。主要职责是对照《六安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考核评分表》(详附件2)考核内容,加强联系市场的督导,逐条落实,按期完成整改提升。首期纳入改造整治的6个市场分工为:银河农贸市场由市商务局负责督导联系,嵩泉农贸市场由市工商质监局负责督导联系,青年路菜市场由市城管局负责督导联系,永安菜市场由市食药监局负责督导联系,寿春路农贸市场由市卫计委负责督导联系,皖西农贸市场由市农委负责督导联系。各区政府(管委)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文明创建的整治考核工作。

(三)确立职责分工。

1.区政府(管委):负责理顺属地市场管理体制,依法取得市场经营管理权,引进给专业化公司改造运营。建立属地市场常态化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市文明办:负责文明创建督查指导。

3.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市辖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农贸市场;指导市场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进行改造建设;对市场建设的政策性奖补资金跟踪落实。

4.市公安局:负责农贸市场外围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交通秩序整治,以及农贸市场的治安保障。

5.市财政局:负责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落实。

6.市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外围的乱停乱放、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环境卫生及广告标牌规范制作安装等相关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农贸市场外围的商户“门前三包”工作。

7.市工商质监局:负责依法管理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亮照经营,维护市场内公平交易秩序;牵头开展文明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等活动,解决顾客投诉及经营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

8.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整治后农贸市场菜价指导和监督。

9.市食药监局:负责农贸市场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索证索票,督查指导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监督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抽样检验、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0.市卫计委:负责对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

11.市农委:负责依法开展肉禽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12.市场经营管理主体:对照相关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装修。负责市场日常经营管理,落实市场内环境秩序、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合法经营、文明服务、规范管理、公平交易。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文明创建的相关工作。

三、政策措施

对纳入由专业化公司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每个市场每年20万元标准拨付奖补资金;对属地区政府(管委)有偿取得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权并经整改验收的进行补助,逐年兑现,连续奖补10年;其余市场补助办法将根据整治提升的不同模式、招商引资政策和改造投入程度具体确定。

四、监管办法

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评比和严把关的工作机制,具体为:

(一)月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农贸市场示范点的文明创建考核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守则》和《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行动纲领》以及部门职责,采取实地考核的办法,按照《六安市农贸市场文明创建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统一在每月中旬,对农贸市场进行督查评分,对于督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区政府(管委),一份交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要求按规定时限整改。时限内整改达标的不扣分,不达标的扣0.1分,两次月督查被通报整改的扣0.2分。

(二)季通报,鼓励争先进位。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依据一个季度内3次督查评分情况,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得分进行加权计分后排出名次报送市创城办,在创城工作调度会上进行通报。

(三)年评比,增强创建活力。根据年度内各农贸市场文明创建得分和名次情况,对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在前3名的农贸市场授予“六安市文明市场”称号,给予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主体6万元补助;对其他达标的农贸市场,给予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主体3万元补助;对未按时建设达标的农贸市场,给予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主体、所在辖区政府(管委)和联系的市直部门通报批评,并视情进行问责。

(四)严把关,做到奖惩分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不能获得奖励:

①在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事故隐患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②群众反应强烈且负面影响较大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

③在迎接国家、省文明创建检查中因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在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且整改不力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

①市场管理特色明显、有值得推广的经验和方法,每条加2分;

②市场管理者、经营户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报道,每件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③考核项目最多加5分,并提供详实基础资料。

各区政府(管委)要以文明农贸市场为示范,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严格实施奖惩,不断提升我市农贸市场文明创建水平。

 

附件:

1.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示范点基本情况表

2.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考核评分表

3. 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整改通知单


附件1

 

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示范点基本情况表

 

序号

名称

所属区域

产权单位、联系人、电话

存在问题及整治措施

时间

节点

联系

单位

所属辖区

1

银河农贸市场

金安区人民东路

淠史杭总局

朱世甫 13856490082

基础设施老化,管理不到位,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712

底前

市商务局

金安区

2

青年路菜市场

金安区人民中路青年路

金安区市场服务中心

吴康年13905642190

内部设施老化,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712

底前

市城管局

金安区

3

嵩泉农贸市场

裕安区佛子岭路南汇路交叉口

嵩泉置业有限公司

徐自宏15855268966 

管理不到位,内部脏乱差,车辆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712

底前

市工商质监局

裕安区

4

永安菜市场

裕安区解放南路东侧

六安市新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门面私人)

杨克平15805641598

内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712

底前

市食药

监局

裕安区

5

寿春路农贸

市场

六安开发区寿春路小区

六安东城经济建设有限公司

吴工13865468404

加快规划设计建设、尽快投入经营。

201712

底前

市卫计委

开发区

6

皖西农贸市场

叶集区民强路与观山中路之间

叶集区市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田志杰13084049983

内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712

底前

市农委

叶集区

7

七里站农贸

市场

皖西东路友谊北苑内

金安区市场服务中心

吴康年13905642190

内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89月底前

市商务局

金安区

8

南屏苑农贸

市场

东望路西、南屏苑小区北侧

单永仓 13856407610

内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89月底前

市城管局

金安区

9

滨河农贸市场

六安市交通路
滨河小区二期

安徽振兴集团、私人门面

林先坤 13305646178

内部基础设施老化、管理混乱,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89月底前

市工商质监局

裕安区

10

云露桥农贸

市场

裕安区云露街

国有及个人产权分散

汪兴茂 13856482325

内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整体改造、强化管理。

20189月底前

市食药

监局

裕安区

 

 


附件2

 

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考核评分表

 

市场名称:                             考核得分:      

项目

        

分值

扣分

得分

 

出入口:适宜人群疏散。出口应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宜不小于4米(1)。

1

 

 

通道:购物舒适,便于人群走动。主通道不少于3米,购物通道不少于2.5米(1)。

1

基础设施

25

地面:平整、防滑、易清洗。地面铺设的材料应防滑,应便于冲洗和清洁(1)。

1

 

 

墙面:易清洗,空间:整洁。内墙1.5米以下宜贴墙砖(1),熟食间应全贴墙砖,无污物、乱拉、乱挂(1)。

2

分区设置:便于消费、合理分区。分区集中,有明确的标识。活禽设单独隔离区(1)。

1

给排水设施:具有适宜的水量、水压,使用方便,节水,排水隐蔽,排水顺畅,污水处理应环保。水量大,有高压水便于冲洗,应符合GB5749的规定,各用水摊位有供水口,配备有节水设施(1),暗渠式排水,排水槽无积水,无堆积物;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1),有过滤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符合GB 89781)。

3

供电设施:配电应安全,布局整洁,使用便利,亮度适宜,特殊状态的照明保障。配电系统应配备漏电防护装置,具有专业的配电维修人员(1),以暗线为主,用电摊位有使用方便的电源,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1),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1)。

3

通风设施:通风顺畅,特殊区域的通风。菜市场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的,应采用满足通风要求的机械通风设备(1),特殊区域的通风(1)。

2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1),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垃圾桶(1)。

2

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电子监控设施,防火设施齐备,无火灾隐患。安装适当数量摄像监控设施(1),菜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1),除熟食区外,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1)。

3

冷冻、冷藏设施:有相应的冷藏设备,有相应的冷冻设备。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C-7°C(1),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1)。

2

营业设施:统一、整齐,实用,电子秤设置适宜,活鱼区防水。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台高度应适宜,在摊位柜台显著位置统一制作公示牌(用于公布证照信息及销售的产品品名、产地、经营者姓名等信息)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1),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电子秤应经过校验(1),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1)。

3

卫生设施:公共卫生间。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可按2-3/千人(市场内日平均人口流动数量)的标准配置厕位,公共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区域(1)。

1

卫生状况

15

环境卫生:地面干燥、清洁,气味正常,有相应的保洁人员,清理及时。无可见废弃物和污渍,无明显异味(1),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1),及时清理场地,垃圾桶应及时清理、并定期清洗(1)。

6

 

 

设施设备卫生:操作台应清洁,养鱼池应清洁。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1),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2)。

3

人员卫生: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穿戴整齐、卫生,操作规范。熟食区等相关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2),熟食加工人员宜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熟食加工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2),不用手直接接触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2)。

6

商品管理

15

禁营项目:不出售国家明令禁止食品。菜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验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2)。

2

 

 

零售加工:保持商品干净、整齐,提供必要的处理。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1),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操作台上进行(2)。

3

商品销售:商品新鲜,品种多样,商品摆放整齐,符合相应的温度要求,具有品牌经销商,包装标签,包装应安全,包装应环保。蔬菜、水果、肉等商品应保持新鲜(2),商品的品种应多(1),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1),鲜肉、豆制品经营场地内宜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具有冷藏设施,符合产品相应的温度要求(1),鲜肉经营宜设品牌销售区(2),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1),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1),菜市场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1)。

10

经营管理

15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齐全,具有相应的记录。菜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制度、日常检查制度、不合格食品信息报告制度和退出销毁制度、快速检测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菜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2),菜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1)。

主体资格:市场开办者依法取得主体资格。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1)。

4

 

 

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好,具备检测能力。菜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1),应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对上市商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1)。

2

计量管理:计量规范,设置公平秤。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按期做好定期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并在菜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2)。

2

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营人员培训。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参加岗前培训或轮训,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1),菜市场应建立经营者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入场销售者宣传、培训食品安全知识,明确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1)。

2

信用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奖优惩劣。菜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一户一档,档案内容包含经营者证照复印件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健康证明复印件(需要健康证明的),销售者联系方式、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和日常检查记录等信息,违规处罚记录,检测记录等信息(1.5),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0.5)。

2

其它服务:提供便利的服务,及时处理投诉。菜市场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监管部门监管信息、日常管理信息等内容)、导购图(区域分布图)、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1.5),菜市场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菜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1),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调查(0.5)。

3

文明创建

30

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摊位(柜台)公示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1),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摊、乱搭建、乱张贴现象(1),市场内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且有明确标志(1)。

3

 

 

市场经营管理者建立健全市场内治安、消防、环境卫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病媒生物防治、消费纠纷投诉受理等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3)。

3

配备与市场规格相适应的停车场、实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划线停放、停放有序(3)。

3

经营摊位亮证亮照经营,证照齐全,在摊位柜台显著位置统一制作公示牌(用于公布证照信息及销售的产品品名、产地、经营者姓名等信息)。明码标价、公平交易,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无不安全食品,无欺诈宰客、无强买强卖现象(3)。

3

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市场内外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1),清扫保洁及时,卫生状况良好,无明显暴露垃圾(1),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1),显著位置设有禁烟标识,禁烟区域无吸烟现象(1)。

4

开展文明经营户评选和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在显著位置公示(2)。

2

公厕干净无异味并免费(2)。

2

无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2)。

2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做到有投诉记录簿、投诉记录完整、投诉问题有处理有回复(2)。

2

市场内外创建宣传氛围浓厚,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节俭养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宣传,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30%(4)。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

2

 


附件3

 

六安市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整改通知单

 

                     

 

你市场在专项整治督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时限:    

 2                                 (时限:    

 3                                 (时限:    

 4                                 (时限:    

 

上述问题自整改通知书收到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联系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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