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商务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3-03-0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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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商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商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评议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三条 在机关设“意见箱”,及时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在纳入考核的同时,针对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条 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活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评议内容

1、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机制运转是否正常。

2、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广泛、全面、客观、实事求是。

3、公开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是否方便群众。

4、公开信息是否及时、准确。

第六条 评议工作由商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主持开展。

第七条 评议结果直接纳入单位及个人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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