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18-07-25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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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2017年全面推进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工作以来,农村电商发展迅速,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进一步发挥电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12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起,在全市实施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

一、目标任务

我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以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及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为抓手,为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上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农村电商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65亿元,培育14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4种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建设1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力争创建7个以上省级电商示范镇、21个以上省级电商示范村、43个以上省级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创建9个以上市级电商示范镇、30个以上市级电商示范村、56个以上市级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

二、重点工作

(一)增强公共服务效能

1.完善公共服务中心运营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强化目标绩效管理,细化工作任务,拓展和完善政策宣传、电商培训、就业创业促进、农产品上行等服务功能。鼓励以政府授权等方式开展乡村网点统筹管理,鼓励农村电商行业组织参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商务局,所列单位为句号前内容的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乡村电商网点服务质效。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网点布局,推进乡村电商网点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农村电商网点提升商品销售和代购、代收代发快递等便民服务,增加公益服务功能,推进网点与实体商业、扶贫驿站、公交站点、惠农金融服务室、文化站、美丽乡村站点等融合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强乡村网点规范化管理,完成创建省市级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任务。(市商务局)对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服务等开展较好的乡村电商网点给予奖励。(各县区人民政府)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市经信委)

(二)提高农村快递物流效率

3.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共4451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科学规划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将公用型仓储、智能快递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和城乡末端公共取送点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市规划局)保障县域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市国土局)

4.优化快递资源配置。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配送网络,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对接合作,加快县域快递企业集聚和业务整合,降低农村快递运营成本, 提升行政村快递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市邮政管理局)鼓励第三方物流和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农村配送业务。(市商务局)结合县(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各地完善适应农村产品网络销售的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提高冷链物流网络覆盖率。(市发改委)

(三)壮大农村电商主体

5.引进培育电商主体。积极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市搭建平台,拓展农村电商业务,对新进入的大型电商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加强本地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培育,引导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互联网业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帮助我市农村电商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资源对接,着力打造“六安瓜片”“霍山石斛”等一批电商官方“旗舰店”和地方“特色馆”,有效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网络销售量。(市商务局)全年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615个以上。(各县区人民政府)

6.打造农村电商示范典型。大力推广“电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促进农村电商产销稳定。鼓励有实力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整合地方产品资源,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的订单式农业生产。(市农委)创建7家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推出一批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服务、物流整合、网点建设、电商扶贫等先进典型。(市商务局)

7.建设网络诚信体系。引导企业网络诚信经营,指导企业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市工商质监局)

(四)提高上行农村产品质量

8.拓展上行渠道。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序开展农产品二维码防伪溯源工作,提高基层监管和服务能力。打造高质量农产品直供直销供应链,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依托六安茶谷、西山药库、江淮果岭、淠河生态经济带、沿淮适应性农业区等绿色发展平台,着力推进生态高效特色农业与电商融合发展。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引导21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线销售。(市农委)

9.强化品牌培育。推进乡镇(街道)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和其他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网销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培育14个以上涉农省级以上商标品牌企业开展网销。(市工商质监局)支持优质乡村旅游产品在线营销。(市旅游委)

10.加大推介力度。支持电商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市农委)举办我市好网货大赛活动,并组织电商企业参加省各类电商竞赛、会展活动,多途径推介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网销名优特产。(市商务局)

(五)推进电商精准扶贫

11.强化对贫困户的创业指导。细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支持将电商扶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加强贫困群众电商就业创业培训和指导,形成政府、企业、大户、能人结对帮扶机制,实现愿参与、能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帮扶全覆盖。(各县区人民政府)

12.建立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农村电商企业采取“电商+基地(合作社)+贫困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等模式。(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强贫困村和行蓄洪区的行政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争取裕安区纳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探索推广农村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市商务局)

13.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引导。结合各地实际,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电商和快递物流企业,优先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特产品的电商企业,以及对自主创业开设网店、微店的贫困户,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的奖补。(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深化与知名平台合作。进一步深化与阿里、央广网、邮乐农品网等的合作,借助知名平台的优势资源,将金寨县作为阿里十大扶贫样板县打造好,将我市农村产品资源品牌优势发挥好,不断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商务局)

(六)加强电商人才培育

15.加大电商培训力度。推进培训资源整合,利用各级电商专项资金,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对电商创业脱贫带头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电商企业入职员工及各级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开展不同层次的电商技能和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农村电商培训不低于1.28万人次。(各县区人民政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加强电商实务培训。(市农委)

16.加强电商人才引进。将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纳入普适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完善电商人才引进政策,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电商人才及时认定,并兑现相应政策待遇。鼓励电商领军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从事电商兼职、入股、科研等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电商人才的引介、招聘工作。(市人社局)举办我市农村电商青年创业大赛。(团市委)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底前)。市、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并由市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0月底前)。召开全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推进会,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2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评估。市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持续提升阶段(2019年3月以后)。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提质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负责调度推进属地工作任务落实。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市电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统筹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农村产品的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电商培训、示范创建等。(市财政局)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促进农村电商发展资源整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电子商务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结合电商振兴乡村提升民生工程,加强指导督查,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绩效管理。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及数据应用等工作。(市统计局)

(四)强化氛围营造。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资讯,加强对农村电商“身边人”“身边事”宣传,做到可学可做。(市政府新闻办)充分发挥电商协会、互联网企业的作用,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巩固提升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着力宣传全覆盖提升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事例、创新举措、先进个人,综合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媒体进行全方位推广,为巩固提升行动实施营造优良的舆论氛围。(市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六安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具体任

务分解表

附件

六安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

方案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力争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65亿元。

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农委、市旅游委、市经信委

2018年12月31日前

2

各县区培育2家以上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种以上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名优品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市农委、市旅游委、市经信委、市工商质监局

2018年12月31日前

3

各县区创建省级电商特色镇1个以上;创建省级电商示范村霍邱县、舒城县各4个以上,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各3个以上,叶集区1个以上;创建市级电商示范镇霍邱县、舒城县各2个以上,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1个以上;创建市级电商示范村霍邱县、舒城县各6个以上,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各4个以上,叶集区2个以上。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2018年12月31日前

4

加快县域快递企业集聚和业务整合,降低农村快递运营成本,提升行政村快递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邮政管理局

市邮政公司

2018年12月31日前

5

科学规划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将公用型仓储、智能快递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和城乡末端公共服务取送点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保障县域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前

6

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共4451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前

7

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优化布局,规范管理,推进网点与实体商业、扶贫驿站、公交站点、惠农金融服务室、文化站、美丽乡村站点等融合发展。创建省级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霍邱县、舒城县8个以上,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6个以上,叶集区3个以上;市级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霍邱县、舒城县10个以上,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8个以上,叶集区4个以上。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人民银行六安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

2018年12月31日前

8

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市农委、市工商质监局

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委

2018年12月31日前

9

各县区培育3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和2家以上具有涉农省级以上商标品牌的企业在线销售。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工商质监局

市食药监局

2018年12月31日前

10

新培育工商注册电商经营主体:霍邱县、金安区、裕安区110个以上、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80个以上、叶集区45个以上。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工商质监局、市农委、市旅游委、市商务局

2018年12月31日前

11

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1.28万人次,努力提升培训转化率。霍邱县、金安区、裕安区2500人以上、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1600人以上、叶集区500人以上。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人社局、市工商质监局

2018年12月31日前

12

将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纳入普适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完善电商人才引进政策,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电商人才及时认定,并兑现相应政策待遇。

市人社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31日前

13

推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明确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支持电商扶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残联、团市委、市妇联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4

举办我市农村电商青年创业大赛。

团市委

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2018年12月31日前

15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统筹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加强对农村电商支持。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前

16

加强农村电商典型示范引导。

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农委、市旅游委、市供销社、团市委、市邮政公司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7

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工作和数据应用。

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市农委、市旅游委

2018年12月31日前

18

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市商务局

市电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2月28日前

抄送:省商务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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