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征求《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适应成品油市场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规范六安市成品油零售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城乡发展,集约利用土地,优化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促进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商务局在综合考虑我市城镇、乡村、道路建设发展趋势,以及符合《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起草了《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此方案,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12日,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局。
1.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商务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s://swj.luan.gov.cn/hdjl/zxdc/index.html)留言;
2.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202室。来信请注明“《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字样。
4.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3379100。
5.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74024621@qq.com。
联系电话:3379752 传真:3379100 ;联系人:孙明业,郭玉伟
附件:1.关于《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起草说明
2.《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1 日
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
关于《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成品油市场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规范六安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建设和管理,统筹城乡发展,集约利用土地,优化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促进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构建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方便消费的成品油零售服务网络体系。根据《六安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编制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六规划办〔2025〕1号)和《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深入分析全市成品油市场存在问题、面临形势和供需状况的基础上,为适应“十五五”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道路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4号以及《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等文件精神,立足实际,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以“优化布局、完善网络、服务消费、保障供应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加强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加快转变成品油流通发展方式,严格市场准入,促进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与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切实做到统筹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城乡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消费者需要、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成品油零售体系,推动六安市成品油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原则
1.依法编制,科学布局。遵循国家有关标准,注重集约、绿色、安全优先,并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坚持“全市一盘棋”和“多规合一”要求,与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科学编制“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布点。
2.保障供应,提升服务。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统筹加油、充(换)电、加气、加氢以及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车用替代燃料加注等功能需求,推动加油站逐步向综合能源站转型。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服务质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加油站因站制宜设立便利店,推出便民洗车、汽配维修保养等服务。
3.政策引导,补齐短板。坚持优化存量、按需增量原则,有序发展城区、公路沿线加油站建设,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将零售体系向农村及偏远地区进一步延伸,满足城乡居民用油需求。落实农村加油站建设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加油点改造升级为加油站,保障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油需求,全面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三、起草过程
2025年7月22日,市商务局向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六安市“十五五”商务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六商务函〔2025〕13号),按照属地乡镇(街道)申请,县区初审,提出“十五五 ”成品油零售网点布点意见,经县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商务局复审程序,正式启动方案编制工作。同年7月31日,市商务局组织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召开《方案》编制工作座谈会。12月16日-30日,市商务局分别对各县区“十五五”新增(调整)布点逐点进行现场勘察后,形成初步《方案》。2026年2月2日-12日,市商务局发函向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相关部门及“三桶油”(中石油、中石化、中化石油)等书面征求意见。收集到反馈意见29条,拟采纳25条,未采纳4条。修改完善后,现已形成《方案》新(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特点
(一)突出与“十四五”规划衔接。本轮编制是在对上轮规划充分总结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发展。“十四五”规划新建的258座加油站中,已办理规划确认79座(实际已建成76座,其中61座已领证、15座即将领证),布点落地率为30.62%。本轮对“十四五”期间因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及道路改线等因素影响不能续建的70座规划布点予以撤消外,剩余112座规划布点延续到本轮发展方案继续实施,其中调整延续的13座。
(二)突出农村加油站建设支持政策。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21〕23号)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加油点结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模式改造升级为加油站,保障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油需求,妥善化解加油点升站用地瓶颈,全面提升服务“三农”保障能力。同时,鼓励加油站通过托管、租赁等方式实现统一采购和管理,提升品牌化水平。
(三)突出向综合能源补给站转型。“十四五”末,全市已建成综合加能站87座(其中高速服务区13对26座),占比达21.3%。“十五五”期间,为有效应对能源结构调整给成品油流通行业发展带来挑战,突出向综合能源补给站转型,统筹在主城区、副城区、县城区、工业物流园区、旅游重点乡镇、高速及国省干道(快速路)拟新建综合能源站122座(油气站1座、油氢电站2座、油氢气电站8座、油气电站54座、油电站57座),占比达73.9%。其中,高速,国省干道(快速路)8对(19个)服务区均为综合能源站。
2026-2030年六安市各县区规划新建加油站及综合能源站情况表
五、规划预期效果
一是基本满足市场供应需求。目前,全市成品油零售网点442个,其中现状加油站408座(持证加油站393座,在建15座即将领证;中石化123座,中石油54座,中化石油15座,高速石化26座,其他国有、集体及民营站192座),加油点32座,加油船2艘。“十五五”期间,拟建设加油站165座,到“十五五”期末,全市成品油零售网点控制在590座左右,基本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是促进加油站点升级改造。为解决现状加油点的安全隐患,本轮延续“十四五”规划,控制不再新增加油点,并规划加油点点升站布点15座,逐步引导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到“十五五”期末,全市剩余加油点约20座,全面提升服务“三农”保障能力。
三是有效应对能源结构调整。坚持优化存量、按需增量原则,完善成品油零售网络体系。通过本轮布点,引导市场投资主体积极应对能源结构调整给成品油流通行业发展带来挑战,到“十五五”期末,全市综合能源站达209座,成品油零售网络体系功能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市场结构更加成熟、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附件2
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 年)(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 概 述 1
第二章 六安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现状与发展形势 2
第三章 发展趋势和需求预测 4
第四章 加油站布局规划 4
第五章 通则控制 8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章 附则
附表:
表一 2025年六安市加油站点(含在建)分布汇总明细表
表二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汇总表--开发区
表三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汇总表--金安区
表四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汇总表--裕安区
表五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汇总表--叶集区
表六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汇总表--霍邱县
表七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汇总表--舒城县
表八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汇总表--金寨县
表九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汇总表--霍山县
表十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综合能源站汇总表
表十一 六安市“十五五”规划加油站建设重点工程汇总表
第一章 概 述
第1条 编制背景
为适应成品油市场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规范六安市成品油零售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城乡发展,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布局加油站网点,促进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构建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方便消费的成品油零售服务网络体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和《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精神,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深入分析全市成品油市场存在问题、面临形势和供需状况的基础上,为适应全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道路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特编制《六安市“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网点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2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25年颁布);
7.《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9.《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第344号,2013年修订;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
13. 《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 第4号;
14. 《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
1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
16.《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
17.《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18.《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19.《六安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编制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六规划办〔2025〕1号);
20.《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21〕23号);
21.《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22.《六安市成品油零售网点“十四五”规划》;
23.《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24.《六安统计年鉴2024》;
25.《六安市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
26.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3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4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等文件精神,立足实际,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以“合理布局、完善网络、服务消费、保障供应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通过编制和实施规划,加强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加快转变成品油流通发展方式,严格市场准入,促进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规划与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切实做到统一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城乡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消费者需要、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成品油零售体系,推动六安市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
第4条 编制原则
1.依法编制,科学规划。遵循国家有关标准,注重集约、绿色、安全优先,并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坚持“全市一盘棋”和“多规合一”要求,与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科学编制“十五五”成品油零售站点布点。
2.保障供应,提升服务。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统筹加油、充(换)电、加气、加氢以及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车用替代燃料加注等功能需求,推动加油站逐步向综合能源补给站转型。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服务质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加油站因站制宜设立便利店,推出便民洗车、汽配维修及保养等服务。
3.政策引导,补齐短板。坚持优化存量、按需增量原则,有序规划城区、公路沿线加油站建设,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将零售体系向农村及偏远地区进一步延伸,满足城乡居民用油需求。落实农村加油站建设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加油点改造升级为加油站,保障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油需求。引导农村加油站(点)结合农村消费特点,合理拓展非油品业务,全面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第5条 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六安市市域,总面积15451.2平方千米。
第6条 实施期限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5年,即2026-2030年。
第二章 六安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现状与发展形势
第7条 现状情况
1、机动车保有量现状
2025年六安市全市各种机动车辆达到90.36万辆,“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为0.08%。其中新能源车7.84万辆,年均增速为74.63%,占比为8.68%
2021-2025年六安市机动车保有量
|
年份 |
机动车保有量(辆) |
平均增长率 |
||
|
|
全部机动车 |
其中新能源车 |
机动车 |
新能源车 |
|
2020 |
900155 |
4829 |
0.08%
|
74.63%
|
|
2021 |
928848 |
8822 |
||
|
2022 |
940471 |
17089 |
||
|
2023 |
928602 |
29532 |
||
|
2024 |
915131 |
51211 |
||
|
2025 |
903602 |
78421 |
||
2、加油站现状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市现有成品油零售网点442个。其中,加油站共有408座(中石化123座,中石油54座,中化石油15座,高速石化26座,其他国有、集体及民营站192座);加油点共有32座;加油船2条。
2025年六安市全市各县区加油站点船分布表 (单位:座)
|
县区 |
总数 |
集体、民营及其他国有 |
高速石化 |
中石化 |
中石油 |
中化石油 |
|
|
加油站 |
加油点 |
||||||
|
开发区 |
9 |
3 |
- |
- |
4 |
2 |
- |
|
金安区 |
47 |
20 |
- |
2 |
13 |
9 |
3 |
|
裕安区 |
63 |
26 |
2 |
6 |
12 |
14 |
3 |
|
叶集区 |
29 |
9 |
3 |
- |
13 |
4 |
- |
|
霍邱县 |
121 |
68 |
14 |
2 |
31 |
5(含船1艘) |
船1艘 |
|
舒城县 |
70 |
27 |
7 |
4 |
17 |
10 |
5 |
|
金寨县 |
54 |
25 |
- |
8 |
19 |
1 |
1 |
|
霍山县 |
49 |
14 |
6 |
4 |
14 |
9 |
2 |
|
小计 |
|
192 |
32 |
26 |
123 |
54 |
15 |
|
合计 |
442 |
224 |
218 |
||||
2025年现状加油站车占比2226车/站,现状加油站单站年销量约1715/吨年。
2021-2025年成品油销售量(单位:万吨)
|
年度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销量(年均增长率3.67%) |
55.72 |
49.88 |
55.01 |
66.83 |
64.96 |
66.73 |
第8条 发展形势
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清洁能源对传统汽柴油的替代进程显著加快,叠加工业能效提升、交通结构优化等因素,我国成品油市场正式进入“缩量竞争”阶段。
基于此背景,2025年8月,商务部审议通过《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充分落实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从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协同监管、促进转型发展等方面作出部署;《办法》的施行终结了自2020年以来我国成品油市场缺乏全国统一顶层管理制度的局面;通过明确规则、强化监管,推动市场从无序竞争向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转型,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净化目标;为成品油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提供制度支撑,助力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十五五”期间六安成品油市场将呈现“监管趋严、消费减量、结构优化”特征,企业需通过合规经营、安全升级及服务创新应对挑战。
1、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合肥都市圈、合六同城化、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等战略的实施可带来新的增长点。
2、能源结构调整将给成品油行业发展带来转型路径与挑战。
3、成品油销售进入门槛收紧,将不利于拉动成品油消费。
4、新能源替代加速和新能源汽车增长速度加快,其使用频率加大,对加油站需求减少。
第三章 发展趋势和需求预测
第9条 加油站发展趋势
“十五五”六安市加油站发展以“综合化、低碳化、区域协同”为核心,通过新建站功能升级与精准选址,提前布局能源转型,同时依托数字化提升竞争力。未来需持续关注新能源技术迭代对传统加油模式的冲击。
1、综合能源转型加速,推进新建加油站全面向“油、气(氢)、电”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升级,突出绿色低碳方向。
2、区域布局深度优化,紧扣《六安市成品油零售网点“十四五”规划》延续性,聚焦潜力区域。如填补乡镇空白,新建高速路国省干道(快速通道)路网配套,开发区、物流集散地扩容等。
3、数字化与可持续发展,技术升级:推动加油站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率与用户体验,契合“十五五”行业技术开发战略。绿色标准:双层油罐全面普及(新建站点100%采用),降低渗漏污染风险,响应低碳化目标。
“十五五”期间,六安市成品油市场将聚焦减量提质,加速向清洁能源转型。
第10条 成品油需求量分析
现状2025年,六安市成品油零售量约66.73万吨。
规划至2030年,六安市成品油零售量约57.30(年均下降3.0%)万吨。
第11条 机动车保有量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202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90.36万辆,“十四五”期间机动车年均增长率约为0.8%。预计“十五五”期间新能源机动车保有量呈持续增长趋势,但燃油车保有量会低于“十四五”的增速,“十五五”期间预测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年平均增幅约为3.0% ,则2030年全市有114万辆机动车。
第12条 成品油零售网点规模预测
2030年加油站总数应控制在500-550座范围内。
第四章 加油站布局规划
第13条 布局要求
1. 与六安市经济发展格局和生产力布局相适应,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
2. 与六安市城镇发展格局和人口布局相适应,满足城乡规划相关要求, 同时满足人们便捷出行的要求;
3. 与六安市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运输枢纽相衔接,满足六安市公路发展和管理的要求,适应公路交通运行和六安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需要;
4. 与现状加油站点相衔接,统筹考虑已建成和在建的站点布局;
5. 与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相适应,满足国家战略性利益的需要;
6. 成品油零售网点设置需取得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7、遵循供需基本平衡、绿色低碳发展、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协调、新旧规划衔接原则。
第14条 单站规模控制
中心城区及各县城区不应建设一级加油站;国道、省道应以一、二级站为主;县乡道路加油站建设应与建制乡镇规划统一考虑,以三级站为主。
第15条 布点规范
1、空间布局控制规范
——高速公路沿线配合服务区建设,应设置在高速高路服务区内,网点设置服从高速公路服务区功能设计,每百公里原则上不超过2对;
——国、省道百公里加油站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对;
——县乡道百公里加油站(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对;
——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站与站间行车里程不低于1.8公里);
——城市主、次干道设置加油站,其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不宜小于100米;
——城区外所有站(点)与站(点)间距不小于1.8公里(直线距离),车辆禁止穿越中央分隔带路段的异侧间距可不受此限;
——重合路段的加油站(点),列入其中一条道路计算规划数量,与城区重合的列入城区计算;
——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少确保有一座加油站;
——支持现有加油站(点)改造升级,加油点原址升级为站的规划布点,可不受间距和道路规划布点数量限制;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原有加油站点拆迁、搬迁等,本着尊重历史,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的原则,实行一站一策给予规范解决。
2、选址、布点要求
加油站布点、建设应结合天然气、氢气、电力等能源的综合利用预留充足空间,此次规划在现状82座综合能源站的基础上,规划新建121座站作为综合能源站应用推广。
站址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站址要有利于交通安全,要有良好的视觉条件。
站址应避开人流密集和重要建筑物,避开构成城市主要景观的道路风景区;避开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部门,避开具有易燃爆炸、危险的基础设施场地。
站址选择要特别注意地下情况,避开地下构筑物。避免在塌陷地区及泄洪道旁建设。
注意环境保护。新规划加油站用地选择在地质条件相对较差,不宜修建其它建筑物的地段。对老城区规划调整的加油站用地结合旧城改建选择在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段。在对规划加油站改建选址时,尽量避免对老城区环境造成污染,应选择在已有一定污染,不适宜生活居住的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段。
3、“综合能源站”建设要求
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支持各县区从土地集约使用、能源综合服务及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物流集散地布局综合交通能源供应服务站。对具备条件的现状加油站,鼓励其原址改造提升,增加加气、充(换)电、加氢等服务功能。综合能源站的用地面积及规模应符合当地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地市场供需现状,同时兼顾未来发展,做到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并留有发展余地。各项设施的选择应考虑客户消费习惯及实际需求,适度超前。
延续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综合能源站与相邻加油站间距应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加油站设置间距要求。综合能源站的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符合《安徽省六安市LNG利用和发展规划(2013-2030)》、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以及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综合能源站选址应满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城市公共加油加气加氢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在六安城区内不应建设一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国道、省道沿线宜以建设一、二级站为主;县乡级道路沿线加油站建设应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统一考虑,以三级站为主。
(1)加油站布点、建设应为新能源(天然气、氢气、电力等)的综合利用预留充足空间。综合能源站的选址建设应与公交场地等合建为主,独立占地为辅的原则。
(2)站点必须配建公厕;新建站点必须配建快速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快速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3)在原有加油站或加气站地块内新增加油、加气或加氢设施,须先征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
(4)沿城市主、次干道设置的综合能源站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不宜小于100米;沿城市次干道以下等级道路设置的站点,其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
综合能源站站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铁路、架空电线、室外变电站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50156和GB 50016的规定。充电区块、电池更换区块和变配电间的建(构)筑物与综合能源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966、GB/T 51077和GB 50016的规定。综合能源站的建设应符合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
|
区 |
现状综合能源站 |
2026-2030规划新增综合能源站 |
2030综合能源站总数 |
||||||||||
|
小计 |
油、氢、电 |
油、气、电 |
油、氢、气、电 |
油、电 |
油、气 |
小计 |
油、氢、电 |
油、气、电 |
油、氢、气、电 |
油、电 |
油、气 |
||
|
开发区 |
4 |
0 |
0 |
0 |
4 |
0 |
4 |
0 |
2 |
0 |
2 |
0 |
8 |
|
金安区 |
15 |
1 |
2 |
0 |
9 |
3 |
18 |
1 |
7 |
0 |
9 |
1 |
33 |
|
裕安区 |
11 |
0 |
2 |
0 |
8 |
1 |
7 |
0 |
6 |
1 |
0 |
0 |
18 |
|
叶集区 |
7 |
0 |
2 |
0 |
4 |
1 |
4 |
0 |
2 |
0 |
2 |
0 |
11 |
|
霍邱县 |
8 |
1 |
1 |
0 |
5 |
1 |
50 |
0 |
24 |
7 |
19 |
0 |
58 |
|
舒城县 |
19 |
0 |
2 |
0 |
15 |
2 |
9 |
0 |
1 |
0 |
8 |
0 |
28 |
|
金寨县 |
11 |
0 |
1 |
0 |
10 |
0 |
10 |
1 |
1 |
0 |
8 |
0 |
21 |
|
霍山县 |
12 |
0 |
0 |
0 |
12 |
0 |
20 |
0 |
11 |
0 |
9 |
0 |
32 |
|
合计: |
87 |
2 |
10 |
0 |
67 |
8 |
122 |
2 |
54 |
8 |
57 |
1 |
209 |
第16条 市域加油站规划总体布局
2026-2030年全市规划建设加油站165座,其中单体加油站43座,综合能源站122座;不再新增加油点。
至2030年全市加油站总量控制573座,其中单体加油站364座,综合能源站209座;加油船2艘;加油点17座。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体加油站(改)扩建综合能源站。
六安市加油站规划布局一览表(县区分布)(单位:座)
|
序号 |
县区 |
现状 |
规划 |
规划期末总数 |
|||
|
新建 |
单体加油站 |
综合能源站 |
小计增加 |
||||
|
1 |
开发区 |
9 |
+4 |
+0 |
+4 |
4 |
13 |
|
2 |
金安区 |
47 |
+23 |
+5 |
+18 |
23 |
70 |
|
3 |
裕安区 |
61 |
+23 |
+16 |
+7 |
23 |
84 |
|
4 |
叶集区 |
26 |
+13 |
+9 |
+4 |
13 |
39 |
|
5 |
霍邱县 |
105(不含2船) |
+50 |
+0 |
50 |
50 |
157 |
|
6 |
舒城县 |
63 |
+16 |
+7 |
+9 |
16 |
79 |
|
7 |
金寨县 |
54 |
+13 |
+3 |
+10 |
13 |
67 |
|
8 |
霍山县 |
43 |
+23 |
+3 |
+20 |
23 |
66 |
|
|
合计 |
408 |
165 |
+43 |
+122 |
165 |
573 |
第17条 “综合能源站”布局方案
2026-2030年规划新建综合能源站122座,其中油、氢、电站2座,油、气、电站54座,油、氢、气、电站8座,油、电站57座,油、气站1座。
至2030年,全市综合能源站209座,其中油、氢、电站4座,油、气、电站64座,油、氢、气、电站8座,油、气站9座、油、电站124座。
第18条 分县区加油站布局
(1)开发区
“十五五”期间,开发区规划加油站4座,其中调整“十四五”规划网点1座,新增网点3座;综合能源站4座(油、气、电站2座,油、电站2座)。(详见附表2)
至“十五五”末,开发区加油站总数13座,其中单体加油站5座,综合能源站8座(油、气、电站2座,油、电站6座)。
(2)金安区
“十五五”期间,金安区规划加油站23座,其中延续“十四五”规划网点19座,调整“十四五”网点1座,新增网点3座;综合能源站18座(其中油、氢、电站1座,油、气、电站7座,油、电站9座,油、气站1座).。(详见附表3)
至“十五五”末,金安区加油站总数70座,其中单体加油站37座,综合能源站33座(其中油、氢、电站2座,油、气、电站9座,油、气站4座,油、电站18座)。
(3)裕安区
“十五五”期间,裕安区规划加油站23座,其中延续“十四五”规划网点18座,调整“十四五”网点2座,新增网点3座;综合能源站7座(油、气、电站6座,油、氢、气、电站1座。(详见附表4)
至“十五五”末,裕安区加油站总数84座,加油点2座,其中单体加油站66座,综合能源站18座(油、气、电站8座,油、气站1座,油、电站8座,油、氢、气、电站1座)。
(4)叶集区
“十五五”期间,叶集区规划加油站13座,其中延续“十四五”规划网点
7座,新增网点6座;单体加油站9座,综合能源站4座(油、气、电站2座,油、电站2座)。(详见附表5)
至“十五五”末,叶集区加油站总数39座,加油点3座,其中单体加油站28座,综合能源站11座(油、气、电站4座,油、电站6座, 油、气站1座,)。
(5)霍邱县
“十五五”期间,霍邱县规划加油站50座,其中延续“十四五”规划网点29座,调整网点10座,新增网点11座;综合能源站50座(油、氢、气、电站7座,油、气、电站24座,油、电站19座)。(详见附表6)
至“十五五”末,霍邱县加油站总数155座,加油点14座,加油船2艘。其中单体加油站97座,综合能源站58座(其中油、氢、电站1座,油、气站1座,油、氢、气、电站7座,油、气、电站25座,油、电站24座,)。
(6)舒城县
“十五五”期间,舒城县规划加油站16座,其中延续“十四五”规划网点3座,新增网点13座,单体加油站7座,综合能源站9座 (油、气、电站1座,油、电站8座)。(详见附表7)
至“十五五”末,舒城县加油站总数79座,加油点7座,其中单体加油站51座,综合能源站28座(其中油、气、电站3座,油、气站2座,油、电站23座)。
(7)金寨县
“十五五”期间,金寨县规划加油站13座,其中延续“十四五”规划网点8座,新增网点5座; 单体加油站3座,综合能源站10座(油、氢、电站1座,油、气、电站1座,油、电站8座)。(详见附表8)
至“十五五”末,金寨县加油站总数67座,其中单体加油站46座,综合能源站21座(其中油、氢、电站1座,油、气、电站2座,油、电站18座)。
(8)霍山县
“十五五”期间,霍山县规划加油站23座,其中延续“十四五”规划网点14座,新增网点9座; 单体加油站3座,综合能源站20座(油、气、电站11座,油、电站9座)。(详见附表9)
至“十五五”末,霍山县加油站总数66座,加油点6座,其中单体加油站34座,综合能源站32座(其中油、气、电站11座,油、电站21座)。
第五章 通则控制
第19条 站点等级划分
1.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1的规定:
表5-1 加油站等级划分表
|
级 别 |
油 罐 容 量(m3) |
|
|
总 容 积V |
单 罐 容 积 |
|
|
一 级 |
150<V≤210 |
≤50 |
|
二 级 |
90<V≤150 |
≤50 |
|
三 级 |
V≤90 |
汽油罐≤30,柴油罐≤50 |
注:V为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 加油和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2的规定:
表5-2 加油和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
合建站等级 |
油品储罐总容积V(m3) |
常规CNG加气站储气设施总容积V(m3) |
加气子站储气设施(m3) |
|
一级 |
120 <V ≤150 |
V≤24 |
固定储气设施总容积≤12(18)可停放1辆CNG长管拖车,当无 储气设施时可停放2辆CNG长管拖车 |
|
二级 |
V≤120 |
||
|
三级 |
V≤90 |
V≤12 |
可停放1辆车载储气瓶组拖车 |
注:1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m3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当油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
3. 加油和L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3的规定:
表5-3加油和L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 VO1、VO2、VO3分别为一、二、三级合建站中油品储罐总容积(m³);VLNG1、VLNG2、VLNG3分别为一、二、三级合建站中LNG储罐总容积(m³)。“/”为除号。
2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3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m³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³;当油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90m³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³,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³。
4 LNG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天于60m³。
4. 加油与L-CNG加气、LNG/L-CNG加气以及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4的规定:
表5-4 加油与L-CNG加气、LNG/L-CNG加气以及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 VO1、VO2、VO3分别为一、二、三级合建站中油品储罐总容积(m³);VLNG1、VLNG2、VLNG3分别为一、二、三级合建站中LNG储罐总容积(m³)。“/”为除号。
2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3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m³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³;当油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90m³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³,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³。
4 LNG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天于60m³。
5. 加油与高压储氢加氢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5的规定:
表5-5加油与高压储氢加氢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 VO1、VO2、VO3分别为一、二、三级合建站中油品储罐总容积(m³);GH1、GH2、GH3分别为一、二、三级合建站中氢气的总储量(kg)。“/”为除号。
2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3 储氢总量包含作为站内储氢容器使用的氢气长管拖车或管束式集装箱储氢量。
4 氢气储量计算基于20℃温度和储氢容器的额定工作压力。
6. 加油与液氢储氢加氢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5-6的规定:
表5-6 加油与液氢储氢加氢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 VO1、VO2、VO3分别为一、二、三级合建站中油品储罐总容积(m³);VH1、VH2、VH3分别为一、二、三级合建站中液氢储罐总容积(m³)。“/”为除号。
2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7. 其他未说明情况,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相关规定执行。
第20条 加油加气站与周边构筑物安全距离控制
加油站、各类合建站中的汽油、柴油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表4.0.4的规定。
CNG加气站、各类合建站中的CNG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表4.0.6的规定。
LNG加气站、各类合建站中的LNG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表4.0.7的规定。
加氢合建站中的氢气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表4.0.8的规定。
第21条 站点设计与控制通则式要求
1.站点建设配建标准方面
加油站必须配建公厕;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新建站必须配建快速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快速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位于大型物流园区、港口码头、货运场、大型停车场或沿物流、货运、进出城通道沿线的加油站宜建设成集停车场、汽车修理、餐厅、宾馆、便利店、新能源汽车加氢、加气、充电等多位一体的站点或结合综合配套服务区建设。
2.站点出入口设置方面
(1)新建站点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应满足以下要求:
路幅小于30米的不应小于30米;
路幅30米以上的不应小于70米;
若相邻交叉口距离过小,出入口设置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可设于交叉口最远端。
(2)加油站出入口其他退让要求:
距公交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米;
地块出入口距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的起止线不应小于50米;
距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0米。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
(3)现状位于道路交叉口的站点,其出入口宜参考上述设置要求进行改造。
(4)其他未说明情况按《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3. 站点空间布局方面
沿同条道路布点的加油站宜两侧布置;
水上加油站鼓励建设岸基水上站点,水陆两用;
城区内部站点以沿次干路布置为主,外围地区、产业园站点宜在加大退让的基础上布置在主要道路沿线;
高速道口、进出城口宜成对布置。
4. 站点用地位置调整机制
城市新建站用地位置可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完善,优化完善位置与规划布点确定位置的间距不宜超过500m,具体加油加气加氢站用地由所在地法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乡村公路加油加气加氢站可根据乡镇规划与公路建设对站点位置进行调整,一般调整距离不宜超过1.5km;
水上加油站可结合航道、码头、水上服务区建设对站点位置进行调整等;
调整站点宜编制站点调整报告,并符合所在区域详细规划。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22条 严格规划管理,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23条 加强组织协调,保障规划分步有序实施
第24条 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七章 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
第25条 加油站管理人员任用
第26条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第27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28条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第29条 对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
第30条 对潜在危险进行预判制定预案
第31条 严格执行企业经营规范和作业标准化
第八章 附则
第32条 本方案经批准印发后,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由商务、规划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对需调整内容进行论证,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33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六安市商务部门所有。
智能问答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