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19年第3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0-01-0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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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一九年   第3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26日商务部第2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钟 山

2019年12月28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经相关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废止《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外经贸部令1995年第1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二、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废止《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

三、经商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同意,废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外经贸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年第6号)。

四、经商海关总署同意,废止《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4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五、经商自然资源部同意,废止《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令2008年第4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六、废止《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商务部令2012年第8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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