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六安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日-12月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64-3378107;通讯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2楼;电子邮箱:1050733022@qq.com。
附件:六安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