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系统认真贯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要求 有序推进商场和超市复工复产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0-02-19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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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市商务局认真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指办要求,转发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并就全市商务系统和商超主体落实卫生防护指南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卫生防护指南要求,结合商场和超市复工复产实际,督促企业逐条对照、全面落实防控举措,有序推进商超复工复产。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商场和超市等企业主体要对照卫生防护指南关于经营场所运营管理、超市运营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个人健康防护、商场功能区等规范要求,逐条细化、明确责任,把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落实落细,降低复产复工风险,让商超成为百姓安全放心消费的场所,确保商超正常运营。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对不符合防护指南要求的商场和超市,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商场和超市在醒目位置张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扩大宣传,规范商贸主体经营行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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