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18-08-2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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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2.10

9.68

因公出国(境)费

0.00

3.14

公务接待费

5.10

2.9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00

3.5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00

3.56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9.6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节省了经费开支。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14万元,占3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万元,占30.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6万元,占36.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6万元,下降4.85%,下降的原因是:每年度省商务厅组织前往考察的国家不同,故而产生了不同的费用。2017年六安市商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省商务厅安排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交流合作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9万元,下降38.81%,下降的原因是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节省了经费开支。2017年六安市商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6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国内客商、接待上级调研活动、接待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活动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6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11%,下降的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和市市场服务中心执法。2017年,六安市商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联系方式:六安市商务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sw3379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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