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六个全面”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0-02-09 09:08
字号:下载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2月7日,市商务局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6号通告及省商务厅要求,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商贸流通业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提出了最新要求。

一是全面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公共场所。全市城市综合体、综合性商场、商业街区、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业不涉及生活必需品的一律关闭,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报备,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二是全面关闭不符合防疫工作要求的生活必需品企业。要求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营业场所必须符合防疫要求,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不允许进去,未佩戴人员强制劝返,同时要做好补货和购物服务。三是全面报备营业时间合理做好安排。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向消费者进行公告;生活必需品物资配送要合理安排时间,做好运输防疫。四是全面加强清洁消毒和卫生防疫。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在营业期间要对电梯、扶手、门把手等群众密切接触部位和台面、地面等公共场所每两小时清洁消毒一次,张贴消毒提示和消毒记录。五是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要注意使用酒精消毒期间的消防安全,科学摆放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安全标识醒目。六是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和往返记录,全面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管理。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