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2-01-1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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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工作部署,六安市商务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六安商务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六安市商务局(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204室;邮编:237000;电话:0564-33795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突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1400余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历史规划归集公开。整理发布十一五以来印发的各类规划10项,除2项正在编制外,其他8项均已公开。二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公开。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六安市智慧餐厨示范店认定规范》等文件2件公开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和“智慧餐厨品牌示范店”建设工作信息19条。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全面梳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含代市政府起草)1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4件,废止3件。及时提供可下载word及PDF文本。四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2021年,制定发布了十四五等发展规划2件。通过文字、动漫、图解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9条。五是注重回应社会关切。利用督察反馈、市长热线、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回应社会关切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中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办好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受理并完成依申请公开件1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订完善政务公开源头认定等制度,坚持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合规。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从严把关信息内容,保障了信息准确性。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调整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取消“行业扶贫”“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栏目,新增“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栏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发挥政务新媒体公开作用。2021年政务微博和微信分别公开各类信息246和663条。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平台,做好商务工作对外发布工作,一年来,累计开展新闻发布会活动4场。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做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信息上报。按季度报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2021年,已报送经验交流信息8篇。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和整改完善。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方案,加大对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商务工作考评内容。按要求公开省市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累计完成整改报告及清单8个。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源头认定、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短板。虽然今年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但仍然有规范性文件起草仍然未能履行召开涉企意见座谈会、网上征集意见等程序。

二是政策发布解读是弱项。对政策解读工作认识不足,往往存在为了解读而解读、为了应付而解读的情况,文字解读质量不高、庸俗化解读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两方面抓好改进: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将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策发布和解读等系列流程集中制作流程图,向起草科室进行分发,及时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汇报协调,做好政策发布程序规范落实。二是规范政策解读发布程序。对各政策文件解读情况进行统一把关,确定一个瓶口进出,经审核合格后,才能上网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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