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叶集区鑫都石化加油站等十座加油站规划确认情况的公示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商务局 征集时间:[ 2020-07-21 00:00 ] 至 [ 2020-07-31 00:00 ] 状态:已结束

根据六安市加油站规划的有关要求,现将叶集区鑫都石化加油站等十座加油站规划确认情况公示:

1.新建站:叶集区鑫都石化加油站

该拟新建站由安徽省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6152平方米,位于叶集区史河街道观山村S209与101乡道交口东南角(谷31.81483N, 115.92882E), 使用《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年)》叶集区15号规划点,拟建一级加油加气(CNG)充电合建站。

2.新建站:中石化六安天马加油站

该拟新建站由中石化六安分公司于2019年6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3300平方米,拟迁建站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乡陈大庄村迎宾大道与016乡道交口北1.6公里处西侧(谷31.675389N, 116.595705E), 使用《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年)》金安区17号规划点,拟建二级加油站。

3.新建站:中石化霍邱城北加油站

该拟新建站由中石化六安分公司于2019年6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3677平方米,拟迁建站位于霍邱县城关镇北环路与038县道交口东280米处南侧(谷32. 390080N, 116. 287140E), 使用《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年)》霍邱县7号规划点,拟建二级加油站。

4.新建站:霍邱县蔡氏加油站

该拟新建站由自然人蔡亚于2016年9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1336平方米,位于霍邱县高塘镇朱庄村108乡道(邵高路)与033县道交口南1.08公里处西侧(谷32.392050N, 116.039530E), 使用《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年)》霍邱县75号规划点,拟建三级加油站。

5.新建站:霍邱县三流乡三流加油站

该拟新建站由自然人李茂山于2015年12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613平方米,位于霍邱县三流乡张老院村026县道与067乡道交口北250米处西侧(谷32.166155N, 116.308560E), 使用《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年)》霍邱县98号规划点,拟建三级加油站。

6.新建站:霍邱县民生加油站

该拟新建站由自然人王寿伟于2016年1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496平方米,位于霍邱县三流乡张老院村026县道与067乡道交口北250米处西侧(谷32.349962N, 116.486430E), 使用《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年)》霍邱县44号规划点,拟建三级加油站。

7.新建站:霍邱县沈台博达加油站

该拟新建站由自然人汤玉达于2016年5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398平方米,位于六安市霍邱县冯瓴乡马台村017县道与114乡道交口北130米处西侧(谷32.282490N,116.518911E), 使用《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年)》霍邱县15号规划点,拟建三级加油站。

8.新建站:中化石油周集水上加油船

该加油船由中化石油安徽六安有限公司投资,位于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铁矿码头上游约600米处右岸(谷32. 556891N,116.035302E)。该拟建站属《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中霍邱县新建1号加油船。

9.新建站:中石化霍山县单龙寺服务区加油站

该拟新建站由中石化六安分公司2017年9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13687平方米,拟建站位于霍山县单龙寺镇旅游快速通道与065县道交口西460米处北侧(谷31.274903N, 116.372534E),使用《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2016-2020年)》霍山县第18号规划点,拟建三级加油站。

10.迁建站:中石油华山加油站

中石油华山加油站,成品油证书编号:皖N 3016,该站原位于金安区望城岗街道大岗头村X005县道与X004县道交口南280米处西侧,因市重点项目吾悦广场建设需要,2019年底拆迁,后于2020年1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商业用地3250平方米,拟迁建站位于华山大道与六舒路(S351省道)交口以西1500米处南侧(谷31.720712N, 116.535664E),使用《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裕安区新增加油站迁建规划布点的批复》(六政办秘[2019]110号)增设的迁建规划点,拟建二级加油站。

公示时间10天,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3379752,邮箱:sw3379100@163.com。                          

 

2020年7月20日

 

征集结果

本次意见征集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本部门邮箱、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电话均未有相关意见反馈。